世界热资讯!债务人死亡后无人继承遗产,所欠债务谁来还?
时间:2023-03-09 10:57:16 | 来源: 法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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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亡后无人继承遗产,所欠债务谁来还?
债务人死亡后,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他的财产就无人继承,那么债权人如何做才能保证自己的债权利益呢?
《民法典》实施后,这种情形应当由债务人生前住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贵产管理人,债权人直接找遗遗产管理人主张权利即可。可能是《民法典》今年实施时间不长,在实践中,民政部门或者村委会不太愿意作遗产管理人,怎么办?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指定民政部门或者村委会作为遗产管理人,然后向其主张权利即可。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 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如何放弃遗产继承权?
在实践中有继承人想放弃继承权,需要遵守一些规定:放弃继承权,原则上要有书面材料才可以,如果是口头声明的话,需要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语气证明也可以。
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
在诉讼中,继承人向人民法院以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的人签名。
还有一点要注意,放弃继承权是有时间要求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提出放弃,否则就视为接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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