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华股份: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761 证券简称:立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8
【资料图】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经 2023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
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59,802,501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8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
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
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 459,802,501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827,644,501 股。
若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
生变化的,则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进
行分配。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2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5
月 23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3 年 5 月 2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
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年 5 月 2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5 月 15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5
月 2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起始交易日为:2023 年 5 月 23 日。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转增股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本(股) 比例(%)
(股) (股)
一、限售条件
流通股/非流 124,393,901 27.05 99,515,120 223,909,021 27.05
通股
二、无限售条
件股份
三、总股本 459,802,501 100.00 367,842,000 827,644,501 100.00
注:上述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中的数据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 827,644,501 股摊薄计算,2022 年年度,每股净收
益为 1.0763 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价格
将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漕溪路 66 号;
咨询部门:证券部;
咨询电话:0519-86350908;
传真电话:0519-86350676。
九、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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